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

第一章 大雨中的非洲空气 从台湾到西雅图转机後,还得熬上十八个小时。 历经了三部电影、两次半睡不醒的烂觉、空姐不漂亮的折磨後,下飞机时还有点恍惚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 在滂沱大雨中,简陋的机场让我庆幸自己居然能够平安着地,然而似是而非的英语不断从四面八方灌...

第一章 大雨中的非洲空气 
  从台湾到西雅图转机後,还得熬上十八个小时。 
  历经了三部电影、两次半睡不醒的烂觉、空姐不漂亮的折磨後,下飞机时还有点恍惚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 
  在滂沱大雨中,简陋的机场让我庆幸自己居然能够平安着地,然而似是而非的英语不断从四面八方灌进我的脑子里,像小说「语言」里描述的符号秩序崩溃的世界那样,慢慢摧毁我的逻辑,而我很明白一切才刚刚开始......我要在这里待上九天,正好跟我的幸运号码一样。 
  甘比亚虽然是个在现代化过程中尚属落後的非洲小国,但审核起签证与护照可是一点都不马虎,荷枪实弹,不,应该说是全副武装的军人,在机场十步一位,个个虎视眈眈眼若铜铃,戒备之森严连抱着轻松心情来此一游的老师跟我都感到浓重的肃杀之气。 
  在飞机上看了甘比亚的简介,机场长年处於绝对戒严的状态,因为甘比亚经常发生零星的部落战争,一个处理不好现任政权遭到威胁,伟大的总统兼军阀先生可能要搭机出国散心一番,所以机场要受到最严密保护,万一跑道被炸歪掉,不免影响了政府要员出国逃难的黄金时间。 
  「这里似乎没有免税商品好买?」我东张西望,打了个呵欠。 
  「九把刀,我们可不是死观光客。」老师坐在超大的行李上,翘起腿。 
  我点点头,不能同意更多。 
  尚在入境室中就可以感觉到甘比亚的空气特别湿热,午後常常有历时两个多小时的倾盆大雨, 然後在瞬间消失,当地人早已见怪不怪。 
  「阿拓在这里,如果没带雨伞的话可就惨了。」我想,然後我自己也没带伞。 
  多亏甘比亚是台湾少数的几个邦交国之一,半小时後我们就顺利出关,老师的菸瘾犯了,恶狠狠地瞪着身边的武装军人,恨不得立刻走出机场。 
  此时胖胖的杰米森笑容可掬地过来,手上拎着一把超级大伞。那把大伞下可以站五个人都不成问题。 
  杰米森後面还跟着两个高高瘦瘦的黑人仆仕,过来接机搬行李的。 
  人类学者与西方小外交官为当地制造了不少这样的工作机会,在当地能够说一口流利的英文是比任何技术还要高阶的求生本事。 
  「要给小费吗?」我问老师。 
  「我想应该不用吧。」老师也不知道。 
  杰米森是个人类学家,是这次邀请我老师去甘比亚参访研究的计画出资者,四十五岁,西班牙裔美国人,是个很想装作幽默人士的非幽默人士。 
  而我,只是一个临时要跟的死研究生兼小说家,因为知道此行的目的地是非洲甘比亚後觉得不来取材实在太可惜,毕竟我的小说「等一个人咖啡」中的男主角在故事结尾时正好会跑到这个非洲小邦交国服外交役。 
  况且从台湾到美国西雅图、在从美国西雅图转机到甘比亚的机票钱,来回共计十六万新台币,跟着计画,足足省下了好大一比费用。 
  还记得我的指导老师问我为什麽想跟的时候,我想了五分钟才跟她说出我的答案。 
  她当然不信。任何要吞吞吐吐五分钟才挤出的答案都是胡说八道。 
  「老师,我大二的时候不是在你的人类学课担任助教吗?」我说。 
  「是啊。」老师抽着菸。 
  「当时的指定读物,就是那个英国人类学家跑去非洲那本……」 我回忆着。 
  「天真的人类学家。」老师有些不耐:「那又怎样?」 
  「我
......我看完天真的人类学家後,对多瓦攸人很感到兴趣。」我硬是回答。 
  「九把刀,多瓦攸跟甘比亚,差很多。」老师瞪大眼睛。

第二章 落脚 
  巨大的厢型车摇摇晃晃颠颠簸簸,穿过不甚有活力的市郊後就一路往上,开了两个多小时,晃过七座危险的吊桥,最後才来到杰米森的研究根据地。 
  我一开门下车,一边观察周遭环境,一边从容不迫地呕吐。 
  那是一片被群山环绕着的小平原,大约有三个部落散布其上,共计四千多人。没有遭到人类过度开发的地方,无论如何都是美丽的,有所有大家可以想像的景色,蓝天,白云,骄阳,还有不含戴奥辛的凉风。 
  甘比亚不是没有乾净的饭店,机场附近加上市区,据说各有一间体面的三星级国际会馆,专门招待外宾。但是为了体验完全的当地生活,我跟老师跟着杰米森住进农舍的茅草屋。 
  我们一个人一间,两座大茅草屋相距大约二十公尺,草屋里头空荡荡的没有隔墙,简单的橱柜跟木板大床、草蓆,大约只有七坪大小,跟我在台中租的房子差不多大, 但没有任何插座,只有一个煤油灯。不过茅草屋外附有专属的厕所,比起当地人的真正住所已高级了不少。 
  茅草屋外是一大片苗圃,种了从西方引进的莴苣跟马铃薯,还有一个专门烤羊的炉台,走到茅草屋後方的厕所拉屎,还可以一边欣赏悬崖下的大好景观。原来我们位於群山怀抱,却没发现自己脚底下也是座小丘。 
  当地人的人力实在便宜,徵求老师同意後我自己雇了一个十七岁会简单英文的大男孩当我的向导,也算是增加他们的工作机会吧。 
  会自己雇用向导的原因很简单,我不想跟着老师跟杰米森的研究角度去看甘比亚,这其中当然也有「我不想妨碍你们的研究」、视自己为累赘的意思,或者潜意识里更包藏着「老师跟杰米森你们自己去忙吧,别打扰我任性的玩耍!」的想法吧! 
  透过杰米森身边两位仆役的介绍,我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向导,这位向导的真正名字很诡异又长,所幸他自己也简单地称自己为 Jim,这样让我方便称呼很多,雇用的费用约一天三十元新台币,算是中高价。 
  Jim 很高兴,因为我雇用的时间多达九天,而且我是个非常无所求的人,简单讲就是很好应付的老板。 
  这种很好应付的老板血统也发生在我舅舅身上,他在大陆深圳开了间木工厂,养了条大狼狗守着厂房,不料他回台湾过年後回到工厂,却发现那条狼狗消失了,一问之下,竟得到令人匪夷所思的答案。 
  「那条狗上吊死了。」工人们遗憾地说。 
  上吊死的?看到鬼才会相信这种答案。 
  我舅舅没看到鬼,自然不信,但问了许多人也不得其果,直到半年後才有人偷偷跟他打小报告,说他的狼狗被过年期间留在工地的工人们给冬令进补,说狼狗这麽大一块肉光是看门太可惜,还是吃了实在。 
  知道真相後,我舅舅气得快起乩,但也无可奈何,那些工人吃定了他的好脾气。只是我舅舅从此之後就不回台湾过年了。还且脾气整个坏掉。 
  有个属於自己的向导,我的旅程才有明确的起点。 
  每天老师跟杰米森出去做一些我觉得很无聊的仪式研究时,我就会叫 Jim带我到处看看,他起先都带我去比较先进的城里晃(我想是他自己比较想去),包括在罕见的观光咖啡店里让我的笔记型电脑 ibook 充饱电,好让我可以偶而写作纪录甘比亚的生活,或是将数位像机的记忆卡照片存进电脑里,隔天才有空间继续照相。 
  Jim 可不是笨蛋,能担任兼差的向导都是精明、人际关系良好的人;只有人际关系好的人才有机会透过介绍服务西方人,多接触西方人英语也会渐渐灵光,英语渐渐灵光工作机会就会多了起来,两相循环之下以後就算不当向导也能到领事馆任长期的稳定工作。 
  聪明如 Jim 两天之後就发觉我不是那麽有兴趣逛城里後,於是问我要不要开车到处去乱晃。 
  我蛮废的,一直到升上硕士三年级的暑假我才在全台湾最便宜的台中学开车,但驾照考过始终没机会真正上路,一来没钱买车,二来不好意思跟朋友借车,台湾的路况让我觉得会把朋友的车给撞坏。 
  「租车?一天要多少钱?」我问。 
  「二十盾。一个月以上会便宜一点。」Jim 目露喜色。 
  「好啊随便,我们就租个八天吧。」我说,这价钱实在很低。 
  於是 Jim 非常兴奋地租了台接下来一个礼拜都会陪我们上山下海的破车。 
  有多炮?比古老的裕隆速利还炮。 
  有多破?我一拳就可以将车子板金击凹的那种破。 
  更惨的是,那是辆手排车。 
  我傻眼了,因为我当初学车时偷懒,学的是最简单的自排,现在可好,完全派不上用场,只能乾瞪眼。 
  「你会开车吗?」我问。 
  「会!」Jim 的声音简直在颤抖。 
  「那?」我看着他。 
  「没问题!」Jim 飞快摇晃着手中的钥匙。 
  後来我才知道是他自己想开车,想开得要命,所以我安安分分坐在一旁不跟他抢方向盘。虽然我自己也很想在非洲开车暴走......但面对手排车我完全无能为力。 
  接下来几天,只有杰米森表示有可观的祭典时我才会跟老师一齐过去瞧瞧,凑个热闹,或是偶而晚上一起用餐时我才会问老师今天她做了什麽鬼,其他的时间我们都不互相打扰。 
  老师说,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带给人麻烦。 
  我会牢牢记住。 
  一个优点已经很少的人要认份,必须牢记别人赞许过的话,免得死後遇见守在天堂门口的天使,严厉地质询我进天堂的理由时,我竟一个答案都孵不出来。

第三章 部落战争 
  那台破车开在台北市里一定很有KUSO的恶趣味,避震器失灵到屁股随时起飞,後车厢车盖有时还会弹开,但无论如何这破车都是我们最好的代步工具。 
  似乎出师不利,我们第一次开车出城就遇到下大雨。 
  那雨势大到我认为车子会熄火,车顶宛若被子弹不断打中,声势十分吓人,如果撑着伞走在外头的话,就算雨珠穿破伞面砸到头上我也不会太讶异。 
  「怎麽办?这样的雨势很常见吗?」我问。 
  「是精灵在生气了。掌管邻近村落的精灵叫坛科罗拉斯(仅音译),是个暴躁 的五片叶树神。」Jim 严肃地说,看来这雨不太寻常。 
  大雨让行车视线很差,我们勉强开着车到山谷下的村庄休息躲雨,两个人在车子里听着用古老卡带放出来的、充满拉丁气味的欢乐音乐,一边用简单的英文聊天。 
  Jim 问我是在做什麽的,我说我是学生,但也是个作家,出过十几本书,什麽题材都写。 
  Jim 点点头,一副很了解的样子。 
  不过我想他将作家与研究者两个意思弄混了。 
  越是离奇的地方,人类学家、考古学者、仲介客这三种奇妙的生物就越多。 
  甘比亚在国际旅游协会去年的评监里,是「喔喔,真不可思议」国家的第四名,所以当然是很离奇的地方,多的是人类学家。这个非洲小国拥有多达五十多的不同种族(这样的分法还算是客气了,如果让当地人来分,他们用祖先姓氏跟掌管部落精灵的名字来分的话,就算出现一千支种族也稀松平常),不管是比较文化学、宗教人类学、或是什麽机歪学都很适合在这里发展学术研究,连哈佛大学的特殊疾病研究室都来这里做大规模的基因采样(垄断一整个村落的基因是很常见的,尤其是不与外村通婚的地方,基因链会显得很单纯)。 
  「这雨还要下很久吧?」我自言自语。 
  大雨毕竟让人嫌闷,坐在金属构造的车子里,被铿铿咚咚的雨珠撞击声疯狂地环绕,久了会得神经病,或聋掉。 
  於是我打开雨伞下了车,在附近闲晃,一边构思在这个几乎都是小孩子的小村落里,故事「等一个人咖啡」里的男主角阿拓整天都在做些什麽? 
  在无法睁眼的大雨中跟动物猎人生死斗? 
  在神秘的洞穴里挖恐龙的粪便? 
  跟酋长的女儿谈恋爱? 
  突然 Jim 紧张地下车,要我回到车上不要再乱晃了,因为几个持枪巡逻的民兵搭着吉普车乘雨而来,脸色不善。我识相地照办。 
  尽管是破车,我们的车子还是太显眼,路过的民兵议论了一阵後停下来盘问。他们在说什麽我当然完全状况外,全权交给 Jim 作答,连翻译都免了,我只负责天真无邪的笑容那部分。据说微笑是世界共通的两大语言之一。 
  然而 Jim 一直说,民兵却不断摇头喝斥,好像 Jim 的答案一路答错到底,再答下去就会拿到一张零分的考卷。 
  我在旁边有些怕了,胡思乱想自己会不会被一枪打死、从此一堆小说落得断头的地步。许多连载中小说的结局都摆在笔记型电脑里,希望老师不要傻到将它丢进属於我的丧礼的熊熊烈火中。 
  幸好世界共通的两大语言之二,叫做钱,这语言我们口袋里也有。 
  只见 Jim 神色匆忙从口袋里掏出好几百盾的钞票,交给民兵後,民兵还气地神闲地一边数钞票一边杂念了几句,当着我们的面将钞票逐人分妥才冷冷地开车离去,刚刚发生的一切好像只是一场预先写好剧本的闹剧。 
  我当然知道 Jim 刚刚掏出的是规费或是行贿之类的东西,所以他的脸色变得比原先的黑还要更黑,我赶紧说这种打通关节的费用当然是由我来给,叫他别在意,毕竟民兵一定是看我一个外国人,身上一定有钱可以捞,Jim才会遭到池鱼之殃。 
  Jim 理所当然接受了我的意见,立刻笑了,还说他们将我误认为日本人...... 
  「在这里,日本人很多吗?」我问。 
  「不算少,而且日本人很有趣。」Jim 说。 
  「有趣?他们买了很多东西吗?」我不解。 
  「有些日本人会主动拦下民兵,给他们钱後还会跟他们合照,有些人还会拿起民兵的枪摆姿势拍照。」Jim 若有所思:「日本人是很喜欢照相的一种人类。」 
  日本!真不愧是出产拖稿大王富坚义博的神奇国家! 
  我颇震惊,但不是震惊日本人勇於拍照,而是震惊自己刚刚居然没有拉着民兵拍照留念。毕竟可以被钱打通的人,通常脾气也特别好。 
  大不了惹火了人家,再用钱打通一次也就是了。 
  「真是失算!」我叹气。 
  晚上回去後,杰米森找我吃烤豆子饭。 
  杰米森跟我解释,那些民兵是巡逻村庄查缉游击队的,因为部落之间的小战争常常演变成部落联盟的集体挑衅,失败的一方往往逃往山区变成自治自灭的茫然游击军,留在失败者村庄中的,只有殷红遍野的大屠杀,还有茅草屋上黑烟大火。 
  大屠杀在部落战争里是很常见的集体运动,只是不晓得谁是观众谁是运动员。 
  大屠杀後,失败的幸存者逃往山区隐匿,处境十分可怜,因为他们只是失败了,却往往没有东山再起、推翻政府的意图,不上不下的状态最无助了。 
  幸好我不是住在这里。

第四章 醍醐灌顶 
  补充介绍一下我的私人向导。 
  Jim 是长子,有五个弟弟、三个妹妹,可谓人丁颇旺。其中两个弟弟也是在为观光客打杂,不过是短期性质的仆役,好处是可以顺手学英文,将来必可步步高昇,朝向导这类比较高级的工作迈进。 
  有一天 Jim 问我需不需要人帮我洗衣服等杂事,蛮热情的,特别推荐我他十二岁的妹妹,说她很勤快,而且很爱乾净。 
  而且很漂亮。 
  我心想应该不用吧,再怎麽漂亮都不关我的事,最多也真的只是帮我这个懒鬼洗个衣服而已,况且我到甘比亚之前还特地买了几件质料特殊的排汗衫,合成的塑胶纤维嘛,只要落到水里随便搓揉一番就很乾净,在室内晾一下,即使天气偏阴也很快就乾了。後来我到香港参加大陆今古传奇杂志社举办的交流会(他们称之为笔会),也是拎了两件排汗衫就去,到了当地还多买了两件。 
  懒人的、聪明的旅行方式。 
  不过我想了想,看着 Jim 热切地想替家人谋个短工的情况下,我还是答应了,关键仍在於便宜。 
  到了Jim 的家时,我灵机一动 问 Jim 想不想开车载他的弟妹出去看看、随便瞎晃个什麽,Jim 很高兴,他的弟妹更是欣喜若狂,一下子将後座塞满我们便出发乱晃。後来我才知道 Jim 的高兴不是因为可以带弟妹出去玩,而是我邀请他的家人共游,表示我将他当作朋友而不是寻常私人导游,颇有抬高他地位的意思,这点让他在家人跟邻人面前大大露脸一番,很有面子。 
  不过 Jim 的弟弟妹妹们上了车後,车子里的味道变得有些难闻,不是大便没擦、也不是很多天没洗澡的那种黏腻的汗垢味,而是很神秘的臭味,不过我这种好相处的个性当然没有表现出来任何异样就是。 
  此时我想起小的时候看过一本书,叫「爱的教育」。 
  爱的故事里面有一个小故事,大意是说一个水泥工人的儿子到作者家里作客,要走的时候,屁股一离开沙发,作者就发现他朋友落下了些许白灰,他想伸手将沙发上的白灰给拍掉,却给他父亲阻止了。等他朋友走後,他父亲说,当着他朋友的面将白灰清理掉,会伤害他朋友的脸皮甚至尊严,反正白灰什麽时候拍都行,但总得先顾虑到人家。 
  我很同意,如果我被薰到想吐,也会假装是自己晕车,不会牵拖是被臭味陷害。 
  讲到吐,就不由得遥想起小学三年级的一场学生远足。那堪称是影响我人生的十大重要事件之一(到底是哪十大?说不清的,搬个数目或名次出来无非是想慎重起事)。 
  那天风和日丽,我们要去某个儿童游乐园玩耍,全班五十多人共乘一辆巴士,座位早就依照身高安排好了,我个子从小就不高,加上老师挺喜欢同我说话(我小时候就很喜欢乱讲话,甚至是编故事耍老师),於是被安排在老师的後面,位置在巴士的最前方部份。 
  但开车没多久,有个坐在巴士尾巴的同学摇摇欲坠地举手,宣称他体质容易晕车,若继续挂在巴士後头,他铁定要晕到狂吐,强烈要求好心同学跟他调换位置,让他坐前面点。 
  在他脸色苍白的恐吓之下,一向富有爱心的我举手了(虽然我也蛮容易晕车),说我不介意跟他换位子坐,老师说随便我们,於是我们俩就调换了。 
  我坐在巴士後头没有晕车,因为我跟隔壁同学玩纸牌玩得挺入神,但跟我掉换座位的同学却出事了。 
  出事了,可不代表他吐。 
  而是坐在他後面的女孩子吐了。 
  这位呕吐的女孩子呕吐的方式很有个人风格,就是站起来吐。 
  别问我她为什麽呕吐非得站起来,这个问题跟去问一个左撇子为什麽吃饭要用左手一样蠢,会站起来呕吐的人就是非得站起来吐不可,才能被称为「挖靠,她就是站起来吐的那型」那种人。 
  惨剧就这麽发生,女孩子站起来吐,於是呕吐物便如醍醐灌顶般在那位男孩子头上倾泻而下,当真是震撼人心、魄力十足的一幕! 
  不久後巴士停在休息站,大夥下去尿尿。那位被呕吐物淋了一身的同学在男厕洗手台前有气无力地梳洗,他将所有人身上的卫生纸跟手帕都借光了,因为他必须将沾黏在头发上的糊状物洗掉,也要将衣服上的汤汤汁汁尽可能消灭,你知道这是多麽悲壮的工程。 
  印象很深,没有人愿意靠近这位苦主,因为他不只身上的东西很脏,还散发出扣人心弦的酸臭,酸臭的范围大到大家尿完後全都没洗手就出去了。 
  我还记得我尿尿完後,看着孤单单站在洗手台前清洗的他,颇有感悟说了一句话:「喂,黄世颖,如果我没有跟你换位子的话,被吐的人就是我了耶!」鼓励他,然後没洗手就闪人了。 
  他透过镜子看着我的表情,我这辈子决不会忘记。那堪称是影响我人生最重大的十个表情之一。 
  後来大家上了巴士,不久後那男生也吐了。 
  坐在那麽前面也吐,实在不能怪他身体虚,而是浇了他一身的呕吐物残留下的余味不断地薰他、蒸他、摧毁他,还将坐在他身边的同学吓跑,宁愿跟後面的人挤一挤也不愿跟他坐在一起。 
  原本应该是苦主第一顺位的我,当然比谁都要关心事件的後续发展。 
  我仔细看着站起来呕吐的那位女孩,嗯,实在是很丑,而且丑到将来也没机会变美。 
  一个人长得丑不丑其实没什麽好评论的,漂亮也不见得个性好或是善不善良什麽的,但在呕吐这件事上,美丑就产生了很严肃的差别。 
  如果站起来呕吐的女孩子是名模林志玲,至少那位被醍醐灌顶的男孩在长大後,还可以指着电视上的美女说:「哈!想当初我国小三年级时,这个大美女还吐了我一身呢!万一当初我没跟柯景腾换座位,她还吐不到我身上咧!」 
  靠,多麽的骄傲! 
  但很可惜,那位跟我换座位的男孩子一辈子也不会有这种机会,这件事也肯定影响了他以後的人生。 
  例如他绝对不会跟任何人换座位,一旦换了,说不定头顶上的风扇突然坠落。 
  例如他决不会跟人交换乐透彩彩卷,免得错过头奖。 
  例如他决不会跟人家玩换妻,免得干到签王。 
  扯得太远。 
  不过小鬼头的臭味不容小觑,我在颠簸的老旧车上的确不太舒服,於是藉了个故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免得出糗。 
  搞不好他们反而觉得我很臭......一个人要真的臭,他也闻不出来的。

第五章 一塌糊涂的奶晕 
  讲到臭,就不得不说说在甘比亚的洗澡经验。 
  有条精力旺盛的小河贯穿了我住的小村落,於是大家都在河边洗澡。 
  尽管有水井,虽也不是什麽珍贵资源,但里头的水那是用来喝的,因为从井舀出来的水是很清澈的,水里的线虫跟红虫一条条看得一清二楚,不若河里的有些泥黄,吃进什麽东西都不晓得。 
  我去的时候是半雨季,河流水源充裕,堪称幸运。 
  乾季的时候,河流乾了,河道上的土变成烂泥巴,听说那时大家都卯起来不洗澡,水井也真的成为稀有资源,它储存了雨季时的老天恩惠,绝对是要喝的,可不能拿来洗澡。 
  甘比亚人不分男女老少都在河边一起洗澡,算是社交行为的重要一环,友好的两人还会相互涂抹香料,有点像是灵长类相互整理毛发、抓蝨子吃食的亲密交流,这种交流让两人产生互信互赖的共生感,奠定了原始社会的和平基础。 
  「Giddens,要跟我们一起洗澡吗?」Jim 问,爽朗地说:「我知道你们不习惯 跟大家一块洗澡,你可以用屋子大瓮里的存水洗身子,我再叫小妹挑水补满,不费什麽力的。」 
  「当然一块洗罗。」我为了表示想融入当地日常生活,自然决定参加河边的天体营宽衣解带,而不是躲在茅草屋里舀大瓮里存放的清水洗澡。 
  到了河边,我发现甘比亚的女人不只身高可以灌篮,奶子也都很大,不过几乎清一色都下垂,如果牛顿当初没有被苹果砸到,见了这麽多对下垂的吊奶想必也会有所领悟。 
  我没有被下垂的奶子林给吓跑,却被那些女人大的一塌糊涂的奶晕弄得十分心惊。每沱奶晕差不多都有我的巴掌大,久视之下会有世界末日就在眼前的莫名焦虑。 
  在受到奶晕攻击後,身为视奸界椅子人的我也没办法抬起头来炫燿亚洲巨炮的实力,而且我发现我的外号起错了,什麽GG大,大个屁,Jim 垂在肚子下的那只才叫妖怪,就连他十岁的弟弟都是一副神力天授的模样。 
  有监於士可杀不可辱,大部分时间我都将下半身泡在水里专心擦拭,一边感叹人类的进化果然十分分歧,一旦走岔了路,皮肤黑白黄红各不同,长短也分了高下。 
  正当我感叹民族荣誉的危机时, Jim 那即将替我洗衣煮饭的十二岁罗莉小妹也下水洗澡。我才惊觉原来有些东西还是精巧美观就好。 
  还未遭到地心引力的蹂躏前的甘比亚女孩最美。 
  「我妹妹帮你擦香料。」Jim 坚持。 
  「随便。」我也不反对。我说过我好相处。 
  Jim 小妹用奇怪的香料撒在我身上,香料一沾到我原本就湿湿的身体时就糊成一团,好似软软的香皂,小妹就这麽搓着、捏着、有点像是在我身上杆面似的,香气很浓颇有催情效果,我深思若取得这香料的代理权回台湾,岂不要大赚一笔? 
  小妹将我的背搓揉完毕,就换前胸。 
  这可有些不大妙,许多男人的敏感之处都在双乳,我也不例外(尤其是豪迈的左乳),一个弄不好就要勃然而起,我赶紧矮了矮身子,确定下半身都泡在水里後才放心让小妹帮我擦,免得等一下脸丢大了。 
  小妹似笑非笑,搞得我人心惶惶,捏着香料面团的双手动作得越来越慢,还叫我将双手举起,她好清理我鸟窝般的胳肢窝,情势可说是越来越危急。 
  「嘴巴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这句经常出现於各大A片的佳辞美句,自动自发从我的心底冒了出来。我赶紧点头说可以啦我很乾净罗,不如换我帮你涂涂。 
  「不不,只有夫妻才互相擦澡的!」Jim 连忙阻止。 
  是吗?真是太可惜了! 
  洗完澡後,我走上岸用毛巾擦乾身子时,一抬腿,赫然发现屁股跟大腿後侧吊了好几只肥孜孜的水蛭,少说也有十来只,个个吸得眉开眼笑。 
  Jim 见状也不奇怪,笑嘻嘻地将吸在我屁股跟大腿上的水蛭俐落地给拔掉,动作之快让我来不及反应。 
  我吃了一惊,因为这样拔水蛭似乎会伤到我的皮肤,我还以为要洒盐让水蛭自动脱落才是稳健的、有科学常识的做法,然而 Jim 的手法非常快速,肯定是有练过吧,水蛭几乎没有抵抗就被轻松解决。 
  「&^^&$$^&(*)*(^%$@……」Jim 嘴巴里绕着一大串叽哩咕噜的土话,然後将放在地上的水蛭一条条投进了河里,并没有要处死水蛭的意思。 
  我注意到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人的屁股也挂了几只水蛭,显然 Jim 将水蛭丢回进河里并不是因为他们有防范水蛭的妙招,例如在屁股上事先涂上特制的药膏之类,所以一定有其他的理由,例如「水蛭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水蛭在甘比亚是保育类动物」、「水蛭是我们这个部落经过认证的祖先」。 
  「Jim,为什麽不拿石头砸死水蛭,反而要丢回河里?」我就直率地问了。 
  「这条河的精灵叫屋丧邦哥,是一头像大树般粗大的水蛭,这些水蛭都是她的小孩,要不是吃掉,还是放回去的好,不然屋丧邦哥会不高兴的。」Jim说。 
  有没有这麽夸张啊? 
  虽然我在小说「狼嚎」里也写到许多条潜伏在「不知道通到哪里河」中的巨大水蛭,每一条都长达数公尺,龇牙咧嘴的十分恐怖,还能将木舟卷起来咬碎。 
  我的背脊突然发凉,如果真有屋丧邦哥,万一她刚刚咬了我屁股一下,我的屁股一定遭到连跟拔起,那我以後该怎麽大便?难道有人肯捐屁股给我? 
  胡思乱想之余,我想起了我所写的故事中,独一无二又超人气的大魔王 Hydra 。 
  Hydra 翻译过来有两个意思,一是九头龙,传说中活在赤焰沼泽,每被斩下一个头颅就会再生的妖怪,後来被希腊兄贵英雄贺库力斯做掉,做掉的方法是每斩下一个脑瓜子就用 3M 瞬间胶封住创口不让妖怪的头颅再生。第二个意思是水螅, 
  一种活在清水中脑袋像水芽的小生物,但水螅并不是水蛭,但我以前误会两者是同一种东西很久,还是热心的读者来信提醒我我才恍然大悟。 
  尽管水螅非水蛭,但误会已久,我就是想起了 Hydra 这号总不学好的人物。 
  既然见面三分情,我也不能不好好招待他老人家一番。 
  「我可以留下一条吗?」我问,蹲在地上。 
  「留下来?」Jim 讶然:「这里没有人吃水蛭的,难吃,不好吃。」 
  「嗯,我想养着。放心我不会随便杀掉他的。」我信誓旦旦。 
  於是 Jim 帮我将一条还未丢回河里的水蛭放在一个舀水的小盆子里,我就这麽带回茅草屋养。 
  Jim 自始至终都很不解,不过他没有反对,毕竟他见过我施展自创的巫术过(下一章节),相当尊重我莫名其妙的做法。 
  甘比亚人认为事事必有逻辑,有些逻辑尽管不可探知,但终究是存在的。 
  人类要理解各式各样精灵的想法本就不易,何况是来自台湾的荒谬习俗。 
  我想,死观光客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只是他们没心思研究我们吧!

第六章 葬发仪式 
  甘比亚狮子很多,蝨子更多。 
  我刚到的第二天就觉得头很养,这才发现杰米森秃头的好处,也震惊大多数人类学家都是行事低调的秃头,原来跟蝨子这回事有关。 
  「真不愧是人类学家的十大秘密之首。」我断定,忿忿不平。 
  我叫 Jim 带我到城里将电脑跟数位相机充电时,顺便剪了个头发,是个清爽俐落的大平头。 
  我不敢在村子里剪,怕剃头刀不够乾净会得爱滋,这种事有时会听闻,挺恐怖的。不过这只是原因之一。 
  真正的原因更恐怖。 
  原本 Jim 带着我先在村落里寻找理发师,但理发师是个右眼瞎掉的老婆婆,记性不太好,光是翻箱倒柜寻找那把大剪刀就耗了大半天,最後才发现原来是插在一个装满豆子的大瓮中。 
  至於大剪刀为什麽会插在那里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老婆婆的大剪刀不仅巨大,刀片跟铁制的把手都鳞布褐红色的锈,哭诉它的身经百战。在台湾,我们会叫这种剪刀「啊!这不是剪布的那种剪刀吗?」这名字,所以我结结实实地吓到了。 
  「这老婆婆剪头发没问题吧?」我小心翼翼地问。 
  「我不知道。我的头发都是妈妈剪的,现在则是自己随便剪。」Jim 摸着自己头上的小卷发,说:「不过你放心,这老婆婆是村里有名的智者,她不但会剪头发、算命、看星象、医病,这把年纪了还会接生呢!」 
  我更疑惑了,看着老婆婆手中的大剪刀,说不定那柄鳄鱼剪还喀擦过脐带呢! 
  「我看还是算了。」我叹气。 
  我输了。 
  城里的理发店就明亮得多,不仅有乾净没有生锈的剪刀,还有烫发、染发的高级服务,因为理发店要接待的可能是外交官家属、跟来不及得到秃头防蝨子的观光客。 
  我注意到他们用的剪刀跟剃刀比起单眼老婆婆的小了好几号,研判应没有剪过脐带。 
  放了心,我一边打瞌睡一边被剪发,此间想起了一个恶搞 Jim 的小游戏,於是特别吩咐彬彬有礼的理发师将剪落的头发小心翼翼地包了起来,让我带走。 
  理完了发,我神秘兮兮,叫 Jim 将车子停在人迹罕至的路边大树下。 
  「要做什麽?」Jim问。 
  「嘘。」我将手指放在嘴巴前。 
  噤声中,我们在树下找了个土质稍软的地方掘了个小洞,我将头发埋了进去,口中念念有词(当时我念的是有规律的往生咒跟药师琉璃光如来咒,两者我都朗朗上口),刷了火柴烧掉,然後再用一块挺有气势的大石头压着发灰,填土盖好。 
  Jim 始终表情严肃地看我做完这个仪式,一言不发,深怕打扰到我进行仪式的节奏。 
  等到我们回到车上时,我的表情如释重负,Jim 终於忍不住问了我那是什麽仪式,为什麽要葬发烧发? 
  我老早就编好了,跟他说恶灵(甘比亚的宗教完全相信恶灵,且常常出现,恶灵可说是不肯学好的、遭到惩罚过的堕落精灵)都是死盯着一个人的头皮跟踪的,所以我们台湾人每隔一阵子剪完头发,都会将头发埋在地洞里,痴傻的恶灵误以为我躲在地洞,便会钻了进去。 
  「那石头呢?」Jim问。 
  「我用石头将钻了进去、附在头发上的恶灵给镇压住,至少可以获得一个月的清静不被恶灵打扰。」我说。 
  「恶灵推不开石头吗?」Jim 不求甚解。 
  「我先连同头发烧了它,恶灵受了伤,一般需要好几个月才会恢复力气呢。」我解释,不费吹灰之力。 
  要知道作家可是胡说八道的高手。 
  Jim 不停地点头,直说原来还有这个办法,还说只可惜他大概学不会我念的往生咒。 
  我莞尔地浅笑,心想他们该不会也常常故事做些乱七八早的事骗人类学家吧? 
  这种怀疑是有道理的,毕竟人类学家大部分时间都挺无聊,整天瞎缠着原住民,要看这个要看那个的,当地人总不好意思教他们空手而归? 
  说不定有些无中生有的「传统」习俗根本就是大夥串通好的,将人类学家耍得团团转。可谓大规模、有系统、有组织的集体诈骗活动。 
  因此後来 Jim 一路上跟我聊起他们甘比亚人(或者说,部份甘比亚人)对付恶灵的种种方法,我也在肚子里怀疑 Jim 是不是在虎滥。不过我明白只有我才会这麽无聊。 
  「有没有除恶灵仪式可以参观?」我随口问。 
  「那要先打听哪里有人被恶灵缠身,那里才会有除恶灵的仪式。」Jim 说。 
  「这样啊,那甘比亚常常有人被恶灵缠身吗?」我举手。 
  「嗯,但要临时碰上也不简单。」Jim 笑笑。 
  「被恶灵缠上会怎麽样?发烧?呕吐?还是睡不着?」我问。 
  「嗯,大概的意思是这样了。依照身体哪里不舒服,巫师会判断是哪一种恶灵缠身,然後会烧药草跟念咒语驱走恶灵,或是请其他好的精灵帮忙赶走恶灵,方法很多的。」Jim 说:「年纪越大的巫师,会用的方法就越多。」 
  「能不能自己发明赶走恶灵的方法?还是每一种方法都是老方法?」我看着窗外,窃笑。 
  「大部分都是老方法,不过有些有大智慧的巫师会发现新的药草,如果有效,就会继续被使用。」Jim 略有得色,说:「我们也是会进步的。」 
  我同意。 
  「那有没有什麽仪式可以碰上的?比较方便点的?」我问:「我常常流鼻水,会不会也是恶灵缠身?如果是,能不能带我去除恶灵?」 
  「台湾来的恶灵我们恐怕驱不走,有点麻烦呢这件事。你们的病还是找你们自己的医生比较有办法,你们的恶灵听不懂我们念的咒语,怎麽会怕呢?」Jim 摇摇头,深怕万一甘比亚的巫师驱不走我的流鼻水病,他会觉得丢脸。 
  「那祈雨仪式呢?」我问。 
  许多人类学的教科书都会提到几种重要的、非研究不可否则就拿不到补助经费的原始部落仪式,祈雨就是其中的大宗,或许还是最大宗。 
  「祈雨仪式?我可以带你去,看一次三十盾。」Jim 很爽快,向我推荐东村的老者,据说那是一群类似「祈雨俱乐部」或「祈雨同好会」的智者团体。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可是雨季啊 Jim ! 祈雨仪式都是在乾季的时候搞的吧?」 
  我大笑。 
  「但是可以做给你看!」Jim 很诚恳。 
  我想贩卖仪式给观光客看,也是一种甘比亚风格的浪漫吧。 
  浪漫如我当然没差。但如果装熟魔人阿拓如果正坐在 Jim 的旁边,他会怎麽做? 
  「走吧,那一定很好玩!」我笑着。 
  在非洲,答案永远都是那麽简单。 

第七章 在雨季祈雨的神秘老头 
  在雨季举行祈雨仪式这档事看似很不合理,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平常没有好好练习,等到乾季再来祈雨,技巧不圆熟的话就不可能成功。 
  所以雨季祈雨合理。 
  又,乾季既然叫做乾季,没有雨也很正常,祈雨也是多此一举,例如你在冬天临时起意要看熊,就别指望在林子里找,因为林子里的熊都挖洞躲起来冬眠了,真要看就要跑去马戏团,看失眠的熊踩龙球。不在雨季祈雨根本错过祈雨的 
  实质意义。 
  所以雨季祈雨合理。 
  再来,如果观光客在乾季付钱要求看祈雨仪式,其下场肯定是等不到雨, 
  先不说观光客难掩「干!被骗了!」的失望与气愤之情,举行祈雨仪式的祭司也感脸上无光、民族自信心低落。 
  所以雨季祈雨再合理不过。 
  想通了以上三点,我抱着开朗的心情在一个大阴天与Jim来到某部落。 
  Jim两三下就找到五个擅长在雨季祈雨的老人,看他们拼命推荐自己的模样,甚至破口大骂对方所用的祈雨术不道地(当然是Jim翻译给我听的),我忍不住问了祈雨仪式的价码。 
  「三十盾一场雨。」Jim说,又补充:「如果付五十盾,就可以见识大雨。」 
  我笑了,这几天下午都马是下大雨,哪天是下小雨了? 
  「这样吧,他们五个人一起来,我付一百五十盾,我要看非常非常大的雨。」我说。 
  但Jim将我的话翻译过去後,五个老人连忙摇手,表情凝重地说了好一些话。 
  Jim解释,那些老人不愿意为了一点钱制造大洪水危急全村,那可是灾难。 
  此时我颇为内疚,虽然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加上一百五十盾实在是个小数目),但我的举止完全是个自以为是的暴发户,完全忽略那些祈雨老人的专业精神。 
  「好吧,那我付五十盾,由那个老人执行。」我指着一个看起来年岁最大的老人,他看起来很像樱桃小丸子里的爷爷「樱桃友藏」,颇有一股痴傻又和蔼的亲切感。 
  其余落选的老人只好失望走开,还边走边吐口水泄愤。 
  接下来,就是限制级的祈雨仪式。 
  说是限制级,是因为我们要宰动物祭精灵。 
  说明一下好了,甘比亚的宗教在人类学的划分中属泛灵论,各种自然现象都是由林林总总的精灵所控制,这些精灵并不是至高无上、不可抵抗的神祉,而是一种「有喜好的拟人化灵体」,挺人亲近的,例如中国的树神、石头公、河伯,或是由动物变化而成的类人灵体,如白蛇传里的白素素、聊斋里的狐仙。这些在甘比亚通通有! 
  泛灵论将许多人类周遭的事物都神话化,但人类学通常并不称泛灵论为「宗教」的一种,而称其为「巫术」。这是为什麽呢?难道原始部落的泛灵论信仰不够资格被称为宗教,只能沦落为怪里怪气的巫术? 
  不,不是的,是定义问题。 
  在「宗教」的定义里对「神祉」的定位比较高,高到「人类无法通过任何方法或仪式,去改变神祉的意向」,例如路德教派的天选说 ,或大到整个基督文明、传统佛教 。 
  也就是说,只要信仰体系中的「神」可以因为人类的「烧纸钱」、「拜拜」、「掷茭」等方法去了解这位「神」在想什麽、甚至去改变神的旨意以符合祭拜者的现实需要,那麽这位「神」其实很逊炮,其实是被祭拜者所操控的。 
  在这定义下,祈雨这种跟神订立交换契约以达成目的的仪式,当然也是巫术的一种。 
  我想这种定义跟订定人类学的总部是设在崇仰基督文明的西方国家有关吧,他们总是在吹捧自己时又不忘机歪一下别人。 
  课上完了,现在回到限制级的祈雨仪式。 
  我要被迫杀一头小牛。 
  「不要吧?一定要我动手?」我獃住了,看着小牛颇有灵性的眼睛。 
  这小牛很瘦,几乎是一头长了角的野猫,全身都在颤抖,似乎已预见等一下的血腥命运。 
  就因为一个死观光客的好奇心。 
  「是的,这动作必须由要求祈雨的人来进行,不过因为大雨是降在全村的土地上,所以祭品小牛最後是归全村所有,不是你,所以并不能算是你杀了小牛。」 Jim解释,似乎看出了我不想杀小牛的心态。 
  但小牛死掉,怎能说跟我没关系呢? 
  「天啊,我收回祈雨的要求可不可以?钱我照给。」我叹口气,完全无法动手。 
  「那我建议,举行只要三十盾的小雨仪式就可以了,这样就不用杀死小牛。」Jim说。 
  果然是善解人意的向导。 
  「不早说,不过小雨仪式要杀什麽?」我松了口气。 
  「杀油瘩。」Jim说,然後花了好些时间比手画脚,试着跟我解释什麽是油瘩。 
  「算了,就杀油瘩吧。」我听不懂,但杀什麽油瘩的总比挂了小牛好吧? 
  虽然我已经後悔莫及,但此时已骑虎难下。 
  於是,老人慢吞吞从家里捧出一只小水桶,然後用小铲子挖出一条长得像蜗牛加上海星的综合体的怪东西,缓缓爬动,身上的触角不断扩张探视。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麽,但我必须说,那不是嵘蝯,也不是基因突变的蜗牛。完全不是那个样子。 
  呼,无论如何,我确定他不是哺乳类的动物後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人类在面对道德难题时总会出现一些看似正确的道德出口,以求解脱自己的罪恶感。 
  「怎麽杀?」我问。 
  「随便。」Jim做出斩下去就对了的手势。 
  我拿起刀子,准备剁下油瘩的脑袋时,突然很凑巧的,天空开始降下毛毛雨。 
  不乱盖,真的就那麽凑巧,毕竟黑黑的云已经积了那麽厚,就算大雨一口气倾泻而下也不奇怪。 
  这时我替祈雨老人甚至是Jim感到尴尬,毕竟在祈雨仪式开始前就开始下雨,这祈雨仪式要不要举行就变得不上不下的。 
  但老人与Jim的脸上却不见丝毫窘态,只是在等我下手。 
  「去吧!稻中桌球社!」我刀子剁下,还连剁了好几刀。 
  我总觉得,减少挣扎绝对是好事,所以从第二刀开始我几乎没有犹豫,一刀比一刀更乾脆。尽管油瘩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会痛的东西,但被砍成了渣总不是值得回忆的事。 
  老人哼着调子平淡的歌曲,拿出几个模样古怪略带色彩的小石子,依照某个看似深思熟虑过後的哲学,慢慢摆置在油瘩屍体附近,大约摆了十几颗,然後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我跟jim就在大雨中跟老人跳来跳去,在大雨中继续祈雨。 
  顺时针跳,然後老人会弯下腰将石子移动,像是在做调整,然後每次调整完,就会从顺时针变成逆时针,然後再调整、再顺时针。反反覆覆的,完全不受已经正在下雨的事实影响。 
  「真是勇气百倍、决心十足的民族。」 
  我暗暗佩服,猜想老者调整石子的排列或许是在控制大雨落下的时间长度,看他信心十足的样子,蛮替他高兴。 
  此时我想起人类学有趣的反骨名作「天真的人类学家」里的一段爆笑经验,该英国研究者在多瓦悠兰跋山涉水,辛辛苦苦寻访到当地最传奇的祈雨老人後,老人慎重其事拿出祈雨仪式的最关键工具:「几粒里头镶有彩虹色彩的神秘石子」时,研究者竟讶异那些石子居然只是几粒「透明弹珠」。该研究者脸上的斜线可想而知。 
  我确定我眼前的祈雨老人放在油瘩屍体旁的几粒小石子不是弹珠,不由得感到欣慰,免得尴尬的情况发生。 
  许久後老者进到屋里,拿出一把香料撒在油瘩屍体身上,点火。 
  令人惊异的,在大雨中油瘩屍体烧得很旺,一点都不受大雨影响。我想油瘩这种特殊的怪动物身上一定有很高很肥的油渍,加上特殊的香料,所以火势反而越烧越旺。 
  油瘩体燃烧的气味很臭,我忍不住皱起眉头。 
  长得酷似小丸子爷爷的老人注意到我的表情,於是很人性地宣布仪式结束。 
  我们进老人的屋子里等待雨停,Jim拿出粗布让我擦拭身体,老人则幽幽地坐在屋檐下抽菸草,也不搭理我们。 
  依照惯例,大雨至少还要下一个多小时,我跟Jim擦乾了身体,到屋檐下坐在老人旁边,讨了点菸草来抽。 
  我没有犹豫,虽然我这辈子只有在国小时偷偷在巷子里抽过一次菸,当时被呛得不断咳嗽,回家後喉咙还发炎了。我对菸从没抱持过好感。 
  「但这里是甘比亚啊。」我高兴地接过菸草。 
  大雨一直下。 

[责任编辑:mesuppl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