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路漫漫,MENA上下而求索

2015年至2017年间油价持续低位徘徊,迫使中东北非地区各国政府不得不急切探索经济多元化道路...

2015年至2017年间油价持续低位徘徊,迫使中东北非地区各国政府不得不急切探索经济多元化道路,同时为了减轻政府财政负担,鼓励更多私营部门参与到经济建设中来,中东北非地区政府也在改变此前习惯的基础设施政府采购模式,即主要靠政府资金支持的模式。

自此,一系列新项目,从学校到机场到火车线路,开始越来越多的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营)的模式。根据《中东经济文摘》统计的数据,目前中东北非地区规划中的PPP项目总值达2240亿美元。


PPP是什么




在一个PPP项目合同中,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形成长期商业伙伴关系,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私营部门负责项目投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和管理运营风险等;政府负责战略规划和行业架构、获取许可、规范和协助私营部门的行政业务等。PPP项目也有多种形式,如设计-建设-维护(design, construct and maintain)、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OOT)等等。

(图片来源:GMA Network)

西方国家在合同外包和私有化之后,逐渐出现了PPP模式。而PPP能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能够使政府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最高的项目回报。通过建造、运营、维护并在合同期结束时将资产转让给政府,私营部门不得不将造价降低,同时风险能够转移给最适合处理该风险的部门。


中东北非的PPP之路

尽管PPP模式在中东北非地区被广泛讨论、研究,世界银行及各咨询公司也力主采用,但在本地区实际落地的PPP项目屈指可数。

(中东北非地区PPP项目概况,图片来源:《中东经济文摘》)

中东北非地区不同国家的私营部门在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交付方面的参与度相差很大。私营部门投资额方面,摩洛哥首当其冲,总投资额超过180亿美元。此外,本地区各国在PPP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成熟度也各不相同。

(中东北非地区各国PPP项目国家列表,图片来源:《中东经济文摘》)

据《中东经济文摘》估算,1998年至2018年的十年间,中东北非地区PPP项目合同额仅占到总项目合同额(估算约为32亿美元)的不到5%。而PPP项目也主要集中于高科技或科技密集型领域,如机场、独立水厂或独立电厂、信息通讯技术等,能源和水电项目是PPP项目主力,而传统的交通、社会基础设施项目,如学校、医院、住房等,仍主要采用私人采购模式。这与其他国家的经验是不同的,在较早采用PPP的西方国家,该模式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基础设施项目中。

中东北非地区社会服务领域较少采用PPP模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政府主导社会服务的供给,同时私营部门能力不足。中东北非国家政府大多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成功的私营化和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只是极少数的个例而非常态。

本地区广泛采用PPP模式面临几个主要困难和挑战:

中东北非地区基础设施领域仍由公共部门主导,且短期内该现状和社会主流难以改变:

私营部门主导公共基础设施服务需要社会主流思想文化的大改变。私营部门参与超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建造时需要政府的激励,而社会对私营部门资质的广泛不信任则是思想转变的阻碍。

(图片来源:《中东经济文摘》)

政府缺乏强有力的治理和问责机制:

这既是影响私营部门参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重要因素,也是国际投资人衡量投资风险的重要指标。如果一国政府在出现项目违约时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和有力的问责,国际投资人往往选择避开基础设施服务投资,因为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大,需要可靠的司法体系保障和各方对合同原则的认同。而对于私营部门来说,基础设施项目违约的风险过大,无力独自承担。

官僚主义严重:

在大多数中东北非国家,政府机构的官僚主义盛行程度与私营部门经营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冗长的办事程序增加了私营部门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增加了腐败和不道德操作的可能性,这会严重影响私营部门的经营积极性,阻碍投资人投资意愿。

(图片来源:wam.ae)

出台新的PPP法对于解决问题至关重要:

由于此前没有相关配套法律体系,目前中东北非地区很多国家已经或者正在制定相关PPP法律法规。迪拜和科威特已经出台了PPP法,沙特和阿曼正在立法最终敲定阶段,埃及、突尼斯、摩洛哥同样也制定了各自的PPP法律并成立了PPP管理部门。沙特起草了公共部门参与法,以期以担保、补贴的形式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明确不同的机构、部门在项目进行中在权力和职能上的划分。业内人士认为,加强立法有利于提升投资人信心。

PPP法律法规的执行离不开友好的营商环境:

一国出台的PPP法应与该国其他的投资法相辅相成,除此之外,法律体系的透明度和可靠度也是至关重要的,比如仲裁庭的存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项目参与者应得到有效的合同管理培训。

(图片来源:Construction Business News Middle East

公私双方要建立有商有量的合作关系:

由于PPP项目合同往往跨越的时间长度较长,需要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都认同才能实现。但中东北非国家的咨询公司及私营部门常常反映政府机构对于合同条款设立过于强硬,缺乏灵活性,这无益于促进私营部门投入的积极性。

为使PPP项目公共效益最大化,在规划PPP项目时应更多的让民众参与进来:

中东北非国家在签订PPP项目合同时往往只在政府和私营部门双向间进行沟通,而缺乏民众基础。在谈判桌上将民众意见纳入项目规划,才能更大程度的使项目符合民众利益,满足民众需求。

(图片来源:Ventures ONSITE)

避免操之过急

尽管PPP的引入有诸多益处,不过也不能操之过急。负责沙特12亿美元麦地那机场(已于2015年投入运营)PPP项目的主要咨询公司美国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的PPP和私有化金融咨询部提醒,从传统模式向私有采购模式的转型需要格外谨慎。

有些市场在向PPP转型时操之过急,或向私营部门转移了太多风险,或在相关制度法规或能力条件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在不同领域同时启动太多项目。这将增加投资人风险,迫使他们转向其他市场,使本地市场项目进程被放缓。

—— Alexandre Leigh,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PPP和私有化金融咨询部

沙特2017年初授标给国际和本土承包商组成的联合体的四个机场BOT(建设-经营-转让)项目融资迟迟不能闭口,便印证了此观点。

这四个项目包括再开发已有的位于Yanbu、Hail和al-Qassim的三个机场,和新建Taif国际机场。这几个项目的融资原计划于2018年上半年完成。然而与2011年成功融资的麦地那机场BOT项目不同,这四个机场项目付款风险从沙特财政部转移给了沙特民航总局(General Authority of Civil Aviation,简称Gaca)。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资方,尤其是国际投资人,需要确认Gaca有能力付款。如果Gaca能够合理掌控其收入及现金流,那么将财政部的支付风险转移给Gaca是可行的。

(图片来源:Gulf News Journal

本地区其他与主权担保相关的项目还包括价值几十亿美元的沙特陆桥和科威特地铁项目,这两个项目规划期均超过了10年,在此期间他们的采购模式和所有权几经变更。

(图片来源:Mercans

本土银行可能有足够的流动性支持较小型项目,如学校和小型机场,但地铁项目等大型项目往往需要国际银行参与,而国际银行则需要政府的履约承诺。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本土银行可能接受类似政府担保的各种形式担保,但国际银行则不一定会因有政府担保就参与到可能出现合同违约的项目融资中;PPP项目的背后需要的是运转正常的经济体和切实可行的项目,有些时候切实可行意味着政府补贴。

分析人士认为,为保证新出台的PPP法不妨碍未来项目的实施,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其中包括对目前所有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重新审视。

(图片来源:BLOMINVEST

而项目本身是否是切实可行的项目,与是否有合理的配套法律法规同样重要。如果一个项目本身并不可行,即使采用PPP模式,也不可能有好结果。很多项目由于缺乏良好的经济基础,在研究阶段就无法通过。因此投资人需要有耐心,尤其在面对大型项目时,任何领域的第一个PPP项目都需要较长时间的协商探讨,急于求成只会导致项目最终回归国家出资或传统采购模式的老路。

不过,大多数承包商仍然对本地区各国政府打破常规“舒适区”传统采购模式的意愿抱有怀疑。毕竟本地区政府对于PPP项目的兴趣,往往与油价波动是成反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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